註冊有限公司

讓我們照顧您業務上全方位的需要


 香港有限公司

本地有限責任公司,最廣泛採用的形式就是成員依股份成立有限公司。所有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註冊處註冊,並需獲得商業登記證。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根據公司條例,任何香港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 

註冊香港公司一般要求
(1)建議的公司名稱:可以是英文或者僅中文或兩者。名稱不能與已經註冊的公司名稱相同或太相近;


(2)在香港成立的每家公司必須有至少一名股東,一名董事和一名公司秘書。一個人可以擁有雙重身份。也就是說,可以在同一時間擔任股東及董事。每一個私營有限公司至少有一名董事須是自然人,以提高透明度和問責要求。

(3)股東及董事可以是任何國籍。然而,公司秘書必須是香港居民或香港法團或在香港設立營業地址的公司。我們可以根據要求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我們也有整合計劃,其中包括公司秘書


(4)每家公司都必須有一個香港地址用作註冊辦事處作為與香港政府的溝通點。我們可以根據要求提供註冊地址或商業辦事處地址。當然,你可以選擇使用自己的地址作為註冊地址及辦事處。

新公司條例(Cap.622)已於2014年3月開始實行,所有本地有股本的公司, 需採用股份無面值的制度,此乃強制性的制度,為了符合國際潮流,讓企業在構建自己的股本上有更大的靈活性。
 
所有香港有限公司每年有以下基本的三個申報要求:

週年申報表

所有根據《公司條例》註冊成立的公司,均須遵從該條例的規定,包括每年於訂明時限內交付周年申報表及繳付所需的登記費。私人公司須在公司成立為法團之日的周年日後的42日交付周年申報表。要求年回報率報告董事,股東,註冊地址等的細節從註冊成立,每年的週年日提交給公司註冊後42天內。
 
僱主報稅表
稅務局會於每年的4月份發出僱主報稅表(BIR56A 表格) ,公司須申報支付給各員工的薪金。須在 1 個月內填妥及交回 。

利得稅報稅表
一般而言,所有香港有限公司須每年提交利得稅報稅表及經審計之帳目給稅務局。就新成立

的有限公司,公司自訂的第一個財政年度日期可以固定在從成立之日起計18個月內的任何日期,但日後,隨後的年度必須遵循該財政年度日期截數。首份利得稅報稅表,通常會在從成立日起18個月後發出,隨後的利得稅報稅表將於每年4月發出。在香港常用的年終日期是3月31日和12月31日。一般而言,須在稅表發出後 1 個月內填妥及交回 。

 

海外公司

海外公司一般優點

  • 可隱藏股東及董事身份
  • 在註冊地境外之商業活動,無需繳交當地之稅款,無外匯管制
  • 准許一人董事,股東
  • 無限制董事,股東之國藉及居地 / 而更換董事手續简單


管轄區: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薩摩亞,塞舌爾,開曼群島,馬紹爾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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